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873786 证券简称:沐融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建立、完善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各级员工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1.2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负责人。
1.3 本细则所称薪酬是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本公司获取的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股权、期权等形式的各种报酬。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含两名独立董事)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2.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补足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3.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对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3.3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3.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董事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工作程序
4.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薪酬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所在地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
4.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公司薪酬方案应当体现奖励与惩罚分明、激励与约束得当的原则。
4.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4.4 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考核程序:
(一)董事本人如实撰写述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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