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62
证券代码:873788 证券简称:锐思环保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606,6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500,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4-062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事宜有效期即将届满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将该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9 月 5 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通
过北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则本次公开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事宜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毕。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4,606,6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公告编号:2024-062
(%) (%) (%)
一 关于延 1,317,008 100% 0 0% 0 0%
长公司
申请向
不特定
合格投
资者公
开发行
股票并
在北京
证券交
易所上
市的股
东大会
决议有
效期及
相关授
权有效
期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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