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5
关于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川华信综 B(2024)第 0556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贵所要求申报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逐条答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和名词释义与《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一致。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涉及招股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本回复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三、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3
问题 5.收入增长的真实性与可持续性...... 3
问题 6.收入确认合规性...... 85
问题 7.采购真实性与成本核算准确性......115
问题 8.应收款项会计处理合规性...... 172
问题 9.其他财务问题...... 232
三、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问题 5.收入增长的真实性与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8,423.76 万元、31,270.80 万
元、28,370.95 万元和 6,736.66 万元,除 2022 年外,总体呈上升趋
势,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838.51 万元、4,371.96 万元、3,158.73 万元和 553.36 万元。
(1)细分业务披露充分性。①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分为脱硝还原剂制备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及其他环保业务,公司脱硝还原剂制备系统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91.66%、76.88%、91.04%和71.49%,为主要盈利来源。②脱硝还原剂制备系统主要技术路径包括尿素水解制氨、尿素热解制氨、液氨制氨和氨水制氨,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尿素水解制氨技术路径替代液氨而产生改造需求的项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87.50%、64.47%、66.83%和 71.49%。请发行人:①按主要技术手段(尿素水解制氨、尿素热解制氨、液氨制氨和氨水制氨等)详细披露脱硝还原剂制备系统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说明各类业务采购主要设备类型、毛利率等情况。②说明脱硫废水处理业务及其他环保业务的细分技术路径及收入占比,各地是否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环保改造完成期限。
(2)脱硝脱硫收入持续性。①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全国公用燃煤电厂的液氨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尿素替代改造工程要于 2022 年12 月底前完成。液氨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尿素替代改造工程要于2024 年底前完成。②发行人最近一年除脱硝还原剂制备系统外收入同比大幅下滑 64.88%。请发行人:①列示报告期及期后液氨一级、二级和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尿素替代改造工程的收入金额及占比、相
关在手订单金额及占比,结合国内已完成相关改造的电厂比例等测算2023 年及上市后业绩变化情况。②说明除脱硝还原剂制备系统外收入各类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发行人是否有承接项目的技术能力;结合脱硝、脱硫类设备更新或扩建周期、各终端客户复购发行人产品比例等,论证发行人收入增长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3)报告期内客单价与集中度变化较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88.55%、38.99%、68.86%和 99.01%,客户集中度变化较大同时客单价差异较大。发行人客户主要为各发电集团旗下的燃煤电厂以及环保工程总承包商,招股说明书未披露相应口径相关信息。请发行人:①按终端电厂项目金额分层列示细分业务收入确认的情况,列示各层级项目数、金额及占比、毛利率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重大差异。②补充披露发行人向承包商及终端客户收入、成本、毛利率相关情况,列示各期新老承包商客户占比、主要承包商客户信息、合作渊源及合作频次等,说明合作是否稳定。③承包商销售收入确认是否需终端客户完成相关确认,收入确认相关单据类型及与终端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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