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73788 证券简称:锐思环保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锐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杭州佳锐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一) 内部环境
1、公司的治理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设立了三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正常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业务管理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2、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认真参加每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财务报告、高管聘任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提高了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透明度,维护公司全体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独立董事还发挥了自身专长和经验优势,认真开展和做好了各自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3、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为提高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效率,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设立了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工程设计部、工程综合部、市场部、技术开发部、采购部、成本控制部、售后服务部、董秘办、审计部等职能部门,制定了相应岗位职责制度,形成了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互相配合、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安全经营、稳步发展、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4、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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