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公司概况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成都锐思环保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4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设立日期为 2015
年 1 月 7 日,设立时股份数为 2,025.00 万股。
后经多次增资,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实收资本 5,175.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5101007130802905,法定代表人:高燎;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康强二路 298 号。
2、所属行业及主要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高燎、赵齐、高瞩。高燎和赵齐系夫妻关系,高燎和高瞩系父子关系,赵齐和高瞩系母子关系。三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37.3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2.56%。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经 注册地 业务性 注册资 持股比 表决权比 取得
公司名称 营地 质 本 例(%) 例(%) 投资额 方式
成都锐思环保工程有限公 成都 成都 环 保 设 收购
司 备系统 450.00 100 100 450.0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同时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列报和披露报告期财务报表相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以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
公司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报表会计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
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 万元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资产
余额的 30%以上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