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3090008)。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申请。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详 见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链 接 :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9-27/1695803648_923518.pdf)。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1、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成都锐思环保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北交所官网链接: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10-27/1698408130_415741.pdf。
2、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 官 网 披 露 , 详 见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链 接 :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4-15/1713180373_458885.pdf
3、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成都锐思环保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内
容 详 见 北 交 所 官 网 链 接 :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4-26/1714133892743998.pdf
4、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披 露 , 详 见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链 接 :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10-25/1729851056_558961.pdf
(三)中止审核
1.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鉴于财
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
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
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将公司本次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待公司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2. 公司拟更新申请文件中的财务信息,更新后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北京证
券交易所已于2024年6月27日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待公司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尽快向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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