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873788 证券简称:锐思环保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9 日以文件送达和通
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业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50,000 股,不超过 9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0.87%-1.74%,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7,65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发布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斌、郑艳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在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转授权人士在回购完成后依法办理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8、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其他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斌、郑艳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审计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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