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公告编号:2025-076
证券代码:873788 证券简称:锐思环保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2025 年 11 月24日在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和 2025年 12月 11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50,000 股,不超过 9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7%-1.74%,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7,65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告编号:2025-076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债权人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了减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2026 年 2 月 1 日,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康强二路 298 号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瞩
联系电话:028-61330033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 其他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后续程序,以及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程序,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进行操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一)《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成
公告编号:2025-076
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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