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73788 证券简称:锐思环保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14,044,896.7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4,573,195.8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51,75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51,090,126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8,971,670.1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特别提示: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2025 年 11 月 24 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挂牌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户现有上述库存股 659,874 股,不参与权益分派。
公告编号:2026-014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根据财税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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