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873789 证券简称:腾茂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腾茂科技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泽红
6.会议列席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6310000)股。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硅铝分子筛、1 万吨催化剂载体项目。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1)其他事项说明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2.审计委员会意见
此项议案经过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枝梅、卫晓丽、李文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现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宜,具体包括: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股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对象、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网下网上发行比例、上市地点、发行时间以及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2)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具体决定和实施战略配售相关事宜;
(4)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具体使用情况;
(5)批准及签署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6)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回复北交所等相关部门的审核问询等;
(7)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办理相应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未来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规定,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9)制作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并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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