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873789 证券简称:腾茂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等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山西腾茂科技股份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该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递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未来三年规划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未来三年规划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了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未来三年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上市后三年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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