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1-10 18:40:26 股吧网页版
逸美德: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0


证券代码:873792 证券简称:逸美德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逸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公司长远发展,为了给客户良好的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恒德信投资有限公司拟以 500 万元的价格从前员工梁平及顾勇强处购买苏州弘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一)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
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资产净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苏州弘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苏州弘
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905.13 万元、负债总额为 470.91 万元、应收账
款总额 0 万元、净资产为 434.22 万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95.50 万元,
净利润-23.30 万元。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出具
的逸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3]第 02590007 号),公司
2022 年末合并总资产为 63,086.40 万元,合并所有者权益为 39,150.59 万元。
本次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比例为 1.43%。
本次购买资产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合并者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28%。

公司亦不存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累计数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
苏州弘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梁平系关联董事崔春雨的配偶,梁平系公司董事崔惠峰堂妹崔春雨的配偶,崔逸卿系崔惠峰儿子。关联董事崔春雨、关联董事崔惠峰、关联董事崔逸卿根据公司章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梁平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花好月圆

关联关系:梁平系公司董事崔惠峰堂妹崔春雨的配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顾勇强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普禧观澜花园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苏州弘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8 号厂区 2 号楼 103 室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