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3794 证券简称:海圣医疗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质,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最近三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运营下的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即公司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内容合法合规。
对于最近三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
公告编号:2025-027
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即公司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请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聘请的中介机构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职业经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议案的决议合法、有效。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聘请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凌忠良、程幸福、骆铭民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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