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73794 证券简称:海圣医疗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公告编号:2025-048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其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年度具体考核和薪资水平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二)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内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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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月度薪酬和年度绩效奖金构成。
(一)月度薪酬:根据职工岗位职级确定相应的工资级别与档次,按月发放;
(二)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当年度经营情况与个人绩效的评估结果挂钩。
此外,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权激励等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适时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年度调薪
依据公司总体效益及员工上年度全年的个人实际绩效确定是否调薪及调薪额度。
(二)特别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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