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73794 证券简称:海圣医疗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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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对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及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子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减少或避免公司的风险。
第四条 公司主要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依法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
第二章 经营决策管理
第五条 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制定自身经营管理目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管理体系,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第六条 子公司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向公司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提供有关生产经营报表数据,并对各类生产经营原始数据进行合理保存。
第七条 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告知公司,由公司协助子公司解决、处理。
第八条 公司对子公司生产经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落实整改,必要时提供相关支持。
第九条 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施指导、监督。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成本、费用、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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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第十三条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表并汇报工作,每一季度向公司递交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公司递交年度报表。
第十四条 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出借资金及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抵押和质押。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享有子公司所有信息的知情权,子公司不得隐瞒、虚报任何信息。子公司向公司提供重大内部信息的接口部门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递交;对于相关财务信息应同时报送公司财务部门。
第十六条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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