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873794 证券简称:海圣医疗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公告编号:2025-062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也是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一名。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担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召集人由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公告编号:2025-062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于会议召开三天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方式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以及会议议题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选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十三条 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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