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 录
目 录 ...... 1
声 明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人名称...... 3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4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8
一、保荐结论...... 8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8
三、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8
四、发行人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0
五、本次发行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11
六、本次发行符合《北交所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规定的条件...... 14
七、对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 15
八、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
见...... 15
九、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16
十、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23
十一、其他事项的核查意见与说明...... 32
十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结论...... 34
附件 ...... 36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圣医疗”、“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海圣医疗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本发行保荐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董超、蔡斌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指定沈宇桥为项目协办人;指定洪陈旻豪、杨迪、金娴、方坤、黄照东为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董超,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19110004,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投资银行华东一部总监。项目经验包括:思看科技科创板 IPO、禾迈股份科创板 IPO、当虹科技科创板 IPO、福莱蒽特主板 IPO、海森药业主板 IPO、振德医疗主板 IPO 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洁美科技再融资项目、振德医疗再融资项目以及南京证券、长阳科技、中信资本、大越期货等新三板改制挂牌或财务顾问等。最近 3 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蔡斌,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2090011,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投资银行华东一部高级经理。项目经验包括:万事利、宁波色母等 IPO 项目,轻纺城定增等再融资项目,杭停股份、杭州水务等财务顾问项目等。最近 3 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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