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25 16:26:40 股吧网页版
瀚秋股份:广东瀚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计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5


2023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制定了《2023年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本计划通过建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转让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转让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1、依法合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程序。

2、自愿参与:采用公司筛选与员工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不以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3、自筹资金:转让对象自筹资金。

4、风险自担:参与人员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1、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授权董事会具体执行。

2、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和修订本计划,报送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和相关主管部门(如需)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

3、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对本计划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1、本计划的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广东瀚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成为本计划的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全国股转系统、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全国股转系统、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3)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依据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内部治理文件规定不得享受员工持股的其他情形。

1、拟授出权益的形式

本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来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付秋霞在佛山涂强机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涂强”或“持股平台”)的出资份额,转让对象通过受让持股平台出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佛山涂强持有瀚秋股份 1,538,46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0%。

转让对象与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合同》,并与佛山涂强原合伙人共同签署《佛山涂强机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登记成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

2、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分配情况

本计划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付秋霞向转让对象转让佛山涂强出资份额180,000 元,占本计划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15,384,620 股的 0.9%,转让份额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受让涂强 占涂强出资 对应瀚秋股份 占瀚秋股份
出资份额(元) 份额的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1 彭振龙 20,000.00 1.00% 15,384.62 0.10%

2 梁冠曦 20,000.00 1.00% 15,384.62 0.10%

3 李杰 20,000.00 1.00% 15,384.62 0.10%

4 王小红 20,000.00 1.00% 15,384.62 0.10%

5 张名全 20,000.00 1.00% 15,384.62 0.10%

6 袁名军 20,000.00 1.00% 15,384.62 0.10%

7 李君豪 20,000.00 1.00% 15,384.62 0.10%

8 霍韵辉 10,000.00 0.50% 7,692.31 0.05%

9 郭伟光 10,000.00 0.50% 7,692.31 0.05%

10 莫梓林 10,000.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