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2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73796 证券简称:建科集团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在认真审阅、核实了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修
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修改的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修
改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公告编号:2024-003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实施战略布局,改善自身资本结构,减少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该等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拟
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心技术人员候选人周东林、王加民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中,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丁晓明、何娣、蒋亚清
2024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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