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73796 证券简称:建科集团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在认真审阅、核实了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方案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
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对公司关于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24-01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为公司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公司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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