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3796 证券简称:建科集团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方案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补充确认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
补充确认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后续应持续加强内控管理,落实专员密切跟踪管理当期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及时预警履行相关程序。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晓明、何娣、蒋亚清
2025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