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3796 证券简称:建科集团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方案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公司关于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为公司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晓明、何娣、蒋亚清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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