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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帮安迪: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873797 证券简称:帮安迪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协助董事会完成相关工作,向董事会作出报告及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资料、筹备委员会会议。

第三章 职责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审计活动。

第十三条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审计委员会的建议予以搁置。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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