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3
公告编号:2025-091
证券代码:873797 证券简称:帮安迪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拟调整治理结构,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席位,经审阅郭亮亮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职工代表董事职位的任职条件;郭亮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存在《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选举郭亮亮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四届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告编号:2025-091
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二、对《关于提名蒋心蕊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蒋心蕊女士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历符合《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未发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蒋心蕊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聘任郄二垒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聘任财务总监郄二垒先生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我们认为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联合失信惩戒对象,其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以上职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郄二垒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常亮、徐爱敏、熊浩
2025 年 7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