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73798 证券简称:鸿基节能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苏鸿基节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须其他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3-024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798 鸿基节能 2023 年 9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鸿基节能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6,2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5,72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关于补充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因工程量清单中平移工程内容工程量增加,同时甲方新增了土方外运,周边环境恢复等项目,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卫海、卫龙武。
公告编号:2023-024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
(三)登记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5-83603009
(二)会议费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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