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73798 证券简称:鸿基节能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苏鸿基节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江苏鸿基节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慎调查、核实,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6,200,000 股,拟以权益分
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5,72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经审阅,我们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补充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补充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0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鸿基节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圣麦伟洪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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