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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6 17:48:27 股吧网页版
天舒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873800 证券简称:天舒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天舒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4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天舒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湖北天舒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决策与管理,优化投资方向,规划投资规模,增加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天舒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 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有价证券、 金融衍生品、股权、不动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 及其他长、短期投资、委托理财等。

第三条公司投资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投资行为应尽量避免关联交易。因业务需要不得不发生关联交易的,则应遵循公平原则,并遵守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在投资事项的筹划、决议以及协议签署、履行过程中涉及信息披露事宜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投资事项的提出及审批

第七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八条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负责对新项目的实施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便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金预算、筹措、核算、划拨及清算,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议、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并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保证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实施相应工作。

第九条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单
笔或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交易额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一)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800 万元;
(三)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四)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者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单笔或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交易额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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