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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9 15:33:48 股吧网页版
邻商科技: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873801 证券简称:邻商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邻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杭州邻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并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邻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蜀湘湾创谷云涧溪 15 号
楼二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公司坚守“科技赋能更美好的商业”的信念,专注于为企业提供电商运营的全链路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全球电商软件及服务领域的领跑者。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网络文化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章 公司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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