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3804 证券简称:华鸿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预计 2025 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公允、合理定价,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综
公告编号:2025-010
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实际净利润超 2024 年度净利润计划目标,公司根据总
经理崔成哲、总工程师张立波和副总经理李兵责任系数分配参照表和研发项目确定其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数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奖金管理办法(试运行)》和《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历史重点创新项目评价和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察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拟定董事薪酬方案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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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察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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