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3804 证券简称:华鸿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5年 3月 2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于会前获得了本次会议拟将审议的相关议案并认真审阅,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且公司 2025 年与关联方之间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依据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公允、合理定价,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1
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孔庆斌、孟繁荣、胡振雷
2025 年 3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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