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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6 15:33:48 股吧网页版
双达股份: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修订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 873805 证券简称:双达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苏双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为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对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做出修订,修订后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价格的,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2、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2个月至第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3、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2个月至3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是指经审计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数除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进行相应调整,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二)终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

1、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1个月内,公司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发行价格;

2、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2个月至3年内,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

4、单一会计年度内增持金额累计已达到下述具体措施规定的上限要求;
5、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三)股价稳定方案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及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
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2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北交所报告(若需)。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5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次或上一年度(二者孰高)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的30%,但增持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或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孰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因稳定股价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次或上一个会计年度(二者孰高)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100%,超过上述标准的,该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实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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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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