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1
证券代码:873807 证券简称:科能熔敷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哈尔滨科能熔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哈尔滨科能熔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披露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的遗漏。董事会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议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有利于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的方案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了相应承诺。我们认为,前述分析及相应的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项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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