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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5:56:45 股吧网页版
科能熔敷: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73807 证券简称:科能熔敷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哈尔滨科能熔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哈尔滨科能熔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能熔敷”)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
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科能熔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哈尔滨科能熔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披露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出公司 2023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的遗漏。董事会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06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保持独立性、熟悉公司业务,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理由恰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内容与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买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科能熔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东平、邢晓冬、王茁、栗胜男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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