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1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73808 证券简称:永超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9日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现将换届后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选举余东文、于坤、洪晓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余东文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
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选举洪晓冬、于坤、阮志坚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洪晓冬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
名,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选举于坤、洪晓冬、方显仓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于坤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告编号:2024-058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选举于坤、洪晓冬、方显仓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于坤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换届原因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三、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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