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7
公告编号:2024-059
证券代码:873808 证券简称:永超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署了《上海永超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 协议》,辅导机构为东北证券。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
称“上海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东北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上海证监局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辅导备案材料,公司辅
期自 2023 年 7 月 24 日开始计算,公司正在接受东北证券的辅导。
(四) 通过辅导验收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沪证监综合字【2024】125 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59
在东北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上海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关于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9,210,622.70 元、41,064,460.79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2.40%、22.23%,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沪证监综 合字【2024】125 号)。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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