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3808 证券简称:永超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6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晓冬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关
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25-018
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信息披露要求,公
司针对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该等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 各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洪晓冬、洪晓生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东文、于坤、方显仓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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