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083
证券代码:873808 证券简称:永超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晓冬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通过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公告编号:2025-083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情况,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东文、于坤、方显仓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公司拟于 2026 年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不超过壹仟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 1 年。
该笔贷款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进行担保,洪晓冬及其配偶周琼提供个人无限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具体以贷款合同为准。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故本议案所涉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83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24 年 1
月 4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
公司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 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3 日)。
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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