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9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3809 证券简称:温多利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温多利遮阳材料(德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温多利遮阳材料(德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批准报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温多利遮阳材料(德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
公告编号:2024-042
在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关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温多利遮阳材料(德州)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对《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董事会本次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的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董事会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2
五、对《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选举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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