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4
公告编号:2024-060
证券代码:873809 证券简称:温多利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温多利遮阳材料(德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温多利遮阳材料(德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该议案的有效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该决议有效期临近届满,为保证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延长该决议有效期,延长至本议案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9 月 2 日,公
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作变更。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公告编号:2024-060
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该议案的有效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该有效期临近届满,为保证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期限,延长至本议案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
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9 月 2 日,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作变更。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温多利遮阳材料(德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 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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