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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9 17:00:29 股吧网页版
千禧龙纤: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9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3811 证券简称:千禧龙纤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会议事项的所有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公允的;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以及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出具的鉴证报告进行了审议,听取了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查和评估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有利于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告编号:2024-042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我们认为鉴于目前公司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为保障公司决策及运营的稳定性,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申请将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关于公司于北交所上市事宜的授权有效期顺延 12 个月是可行的,若在此期限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杰、陆德明、严红
2024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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