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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9 17:07:21 股吧网页版
千禧龙纤: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9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73811 证券简称:千禧龙纤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相关事项已经2023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8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 宜的有效期均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目前,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尚未结束。鉴 于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24年9月12日届满,根据当前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审核进展,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 效期届满之日延长至2025年9月12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为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 发行上市完成。除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外, 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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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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