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禧龙纤: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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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18
公告编号:2024-053
证券代码:873811 证券简称:千禧龙纤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会议事项的所有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杰、陆德明、严红
2024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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