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6
目 录
一、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 第 1—13 页
二、公司治理与独立性......第 13—55 页
三、经销收入真实性......第 55—99 页
四、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第 99—142 页
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谨慎......第 142—156 页
六、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真实合理性......第 156—174 页
七、研发投入核算准确性......第 174—190 页
八、其他财务问题......第 190—225 页
九、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第 225—259 页
十、其他问题......第 259—273 页
关于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4〕1077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我们已对《关于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一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禧龙纤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函〔2024〕129 号)。因千禧龙纤公司补充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我们为此作了追加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 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39.86%、
40.32%、 41.82%、45.25%。(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客户的销售波动较大,其中,向美国生然公司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2,268.52 万元、581.22 万元、
1,031.73 万元和 277.97 万元;青岛橡树自 2018 年与发行人建立业务合作关
系,2020 年其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向发行人采购有色丝,金额为 1,118.33 万元,2021 年未再向其销售;舜天豪舰自 2021 年与发行人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以
来,发行人向其销售金额为 1,475.60 万元、7,941.06 万元和 3,948.41 万元,
呈逐年上升趋势。
请发行人:(1)说明新增客户 A 获取方式、订单签订方式、销售产品及
金额占比、销售毛利及销售价格公允性,与发行人同类产品同期销售价格是否一致及原因,如为经销商请说明终端销售情况,客户 A 及其终端客户是否与发
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2)说明 2020 年前五大客户美国生然公司、青岛橡树、茂信新材、杭州忠源及发行人长期合作客户 PT pancajayasejati 等均不在近期前五大客户的原因和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客户持续大幅变动是否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3)说明 2020 年,青岛橡树根据其客户需求向发行人采购有色丝,后因相关各方对于产品参数指标及销售价格未能达成一致的具体情况;发行人与美国生然公司签署独家经销协议后又单方面提前终止的原因,双方对协议的履行及终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与舜天豪舰建立业务合作以来向其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发行人对舜天豪舰是否存在客户依赖,销售是否稳定可持续;发行人向美国生然公司、青岛橡树和舜天豪舰等主要贸易商客户进销存情况、是否实现终端销售,终端客户构成及销售产品金额占比。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 3)
(一) 说明新增客户 A 获取方式、订单签订方式、销售产品及金额占比、
销售毛利及销售价格公允性,与发行人同类产品同期销售价格是否一致及原因,如为经销商请说明终端销售情况,客户 A 及其终端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1. 新增客户 A 获取方式、订单签订方式、销售产品及金额占比、销售毛利
公司已申请对新增客户 A 的获取方式、订单签订方式、销售产品及金额占比、销售毛利豁免披露。
2. 新增客户 A 销售价格公允性,与发行人同类产品同期销售价格是否一致
及原因
公司已申请对新增客户 A 销售价格公允性及与同类产品同期销售价格的比较分析豁免披露。
3. 新增客户 A 如为经销商请说明终端销售情况,客户 A 及其终端客户是否
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客户 A 是公司直销终端客户,其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二) 说明 2020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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