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050
证券代码:873812 证券简称:云通锂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州云通锂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云通锂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詹炳然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50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股东詹炳然出资在公司土地上建造了车间、仓库、宿舍等建筑,供公司使用。2020 年以后,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不再使用仓库、车间,继续免费使用宿舍、办公场所,因此与公司股东詹炳然分别
于 2019 年 12 月签署了《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2023 年 1 月签署了《租赁合
同之补充协议三》,约定由詹炳然收回自用或对外出租,但公司按照自身发展规划调整土地用途时,詹炳然应当无条件配合;公司 2020 年起继续使用宿舍、办公场所,无需向詹炳然支付任何租金费用。根据公司厂区改造计划延迟的实际情况,詹炳然将与公司签署《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四》,约定公司继续使用公司股东建造的宿舍、办公场所,无需向詹炳然支付任何租金费用,租期至 2025 年 2月 1 日,到期后根据公司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租赁。
2021 年 3 月 18 日,詹炳然与广州市吉光照明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
同》,分别将第 8、9 栋房屋出租给广州市吉光照明有限公司,租期自 2021 年 1
月 23 日至 2027 年 1 月 23 日。2022 年 6 月 1 日,詹炳然与广州市吉光照明有限
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上述租赁期限变更至 2023 年 2 月 1 日结束。2023 年 1 月
3 日,詹炳然与广州市吉光照明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上述租赁期限变更至
2024 年 2 月 1 日结束。根据公司厂区改造计划延迟的实际情况,詹炳然将与广
州市吉光照明有限公司再次签订补充协议,将上述租赁期限变更至 2025 年 2 月1 日结束。
根据同等市场租金均价水平,参考股东出资建房成本、占用公司土地价值确定分摊比例分摊后,公司租赁宿舍应支付股东出资建房成本分摊租金略大于公司股东对外出租车间、仓库应支付公司土地分摊租金,因此双方协商确定公司 2024
年 2 月起继续租用宿舍,但无需向詹炳然支付任何租金费用,詹炳然 2024 年 2
月起继续对外出租仓库、车间,无需向公司支付分摊租金,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实质上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詹炳然、陈智玲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50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云通锂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州云通锂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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