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录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 序言 ...... 4
第二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 ...... 5
一、财务顾问承诺...... 5
二、财务顾问声明...... 5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 ...... 7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 整...... 7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及方案...... 7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 9
四、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情况...... 13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 13
六、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14七、证券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以及该证券交易的便捷性...... 15
八、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16
九、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 16十、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 17
十一、收购标的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 18十二、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 收购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 或者默契...... 20十三、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20
十四、本次收购是否触发要约收购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五、收购人关于不注入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类资产的承诺....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六、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人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关联关系...... 21
十七、关于本次收购聘请第三方的意见...... 21
十八、财务顾问意见...... 21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收购报告书 指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报告、本财务顾问报告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海泰科、上市公司、收购 指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人 公司,股票代码:301022
交易对方 指 北京东方旭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杨宝和等 88 名交易对方
公众公司、标的公司、旭 指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证券
域股份 代码:873815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8.21%股份
海泰科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旭域股份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98.21%股份,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日)
的期间
交割日/交割完成日 指 交易各方完成交割之当日,该日期由交易各方于本次重组
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之后另行协商确定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旭域土工材料
《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
议》
国泰海通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旭域 指 北京东方旭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本次
交易对方之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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