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8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73820 证券简称:台州农资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 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为真实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
并予以核销。本次申请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人民币 2,418,680.00 元。该金额已 在以前年度根据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483,736.00 元,对本期利润总额影响为 1,934,944.00 元。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的应收账款,公司已尝试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催收,但目前上述 款项仍然催收无果,确实无法收回。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款 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本次坏账核销事实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表决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告编号:2023-012
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核销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证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监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核销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证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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