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0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73820 证券简称:台州农资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决定如下:
任命陈林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4
年 4 月 9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8%,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陈林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陈林华,男,198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椒江节日灯联营总厂出口退税专员;2007 年 6 月至 2019 年
11 月,历任浙江省台州市农资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2 年 4 月至今,任浙
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4-019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董事会开展工作,将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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