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873820 证券简称:台州农资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由浙江省台州市农资有
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于 2019 年 12 月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聚祥路 339 号 5 号楼南区 4 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57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
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建立基层党组织及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公司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将党务工作及活动经费纳入公司预算。公司党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
诚信、服务与自主创新的原则,实行以现代科学理念为基础的规范化管理,开发优质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带来合理投资收益,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肥料生产;建设工程施工;生物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机械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农业园艺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
类专业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灌溉服务;货物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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