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三月
目 录
目 录......2
释 义......3
第一节 序言......4
第二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5
一、财务顾问承诺......5
二、财务顾问声明......5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7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二、本次收购目的......7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7
四、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9
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
......10
六、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10
七、收购人履行的授权和批准程序......11
八、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11
九、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
......12
十、收购标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12
十一、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
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
或者默契......12
十二、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12
十三、收购人关于不注入私募基金、类金融相关业务和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类
资产的承诺......12
十四、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人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关联关系......13
十五、本次收购项目聘请第三方情况的说明......13
十六、财务顾问意见......13
释 义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
本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 指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收购报告书 指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众公司、公司、台州农资、
指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
收购人、台州社发 指 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陶维康、金果夫、刘海布、王伟民、胡精良、黄伟胜、
转让方 指
江志坚、林仙云
收购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现金收购陶维康、金果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夫、刘海布、王伟民、胡精良、黄伟胜、江志坚、林
仙云持有的公众公司25,269,300股股份,占公众公司
总股本的49.00%,成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
2026 年 3 月 5 日,收购人与陶维康、金果夫、刘海布、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王伟民、胡精良、黄伟胜、江志坚、林仙云签署的《浙
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财务顾问、本财务顾问、浙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证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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