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73821 证券简称:先声祥瑞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独立董
事津贴制度〉》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位,本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
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12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
公告编号:2024-019
拾贰万元整)。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津贴于本制度生效之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 《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予以实报实销。
第八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以外的独立董事津贴和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实施,对本制度的修改应经股东
大会批准。
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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